各分黨委、黨總支、直屬黨支部,校內各單位:
2014年元旦、春節即將來臨,為切實加強節日期間黨風廉政建設,真正度過一個歡樂祥和、文明節儉、風清氣正的節日,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中央紀委《關于嚴禁公款購買印制寄送賀年卡等物品的通知》和《關于嚴禁元旦春節期間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的通知》精神,現就兩節期間加強黨員干部廉潔自律、厲行節約工作重申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不準用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煙酒、花卉、食品等年貨節禮(慰問困難群眾職工不在此限);
二、不準用公款購買、印制、郵寄賀年卡、明信片、年歷等物品;
三、不準違規收受、贈送禮品、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和商業預付卡;
四、不準以各種形式年終突擊花錢、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實物;
五、不準用公款安排相互走訪、送禮、吃請和集體吃年飯;
六、不準借機斂財或違反規定置辦婚喪喜慶事宜;
七、不準借各種名義組織參與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費健身娛樂等活動,違反規定組織各種茶話會和聯歡會;
八、不準公車私用和領導干部擅自駕駛公車。
各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要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職責,繼續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堅決反對“四風”,對兩節出現的問題要敢抓敢管,及時提醒,堅決糾正。學校財務部門要進一步嚴格審核把關,不得報銷上述禁止行為所開支的費用,要嚴格審查以辦公用品、設備、禮品、紀念品等名目轉嫁報銷上述違規開支費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頂風違紀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肅追究責任,通報曝光典型案例。廣大黨員干部要帶頭廉潔自律、勤儉節約,以實際行動鞏固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糾正“四風”取得的成果。
中共湖北大學紀委
2013年12月16日